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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作者:铜鼓县财政局 来源:铜鼓县财政局 发表:2008-12-26 15:50:14  点击数:627  录入:admin 评分:★★★]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工作,按照财政部财库[2008]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要求
 
    2008年度部门决算按照“体系不变,格式微调”的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理解并掌握部门决算的编制说明要求,特别是对修改后的资产情况表及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的指标口径要认真理解并准确填报,确保部门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1、200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列入200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地区,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范围编制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时应注意与单位预算口径及单位会计账相衔接,以准确反映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及预算执行的情况。
 
    2、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并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决算报表。其中,省、市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逐级进行分户录入,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必须逐级进行分户录入;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并建立规范、清晰的决算数据树形结构。
 
    3、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部门决算填报口径,各单位应将行政事业账与基本建设账合并填报部门决算,并应对其内部转账业务进行抵销。单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应按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国有建设单位)”设定的口径填列“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其他相关报表;单位未单独设置基本建设账核算基本建设类资金的,仍需将基本建设类资金在“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中进行反映。
 
    4、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好决算数据的审核关,要注意前后年度决算数据的衔接及决算数据与“地方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相关数据的衔接,省级预算单位特别要注意年初决算数据与2007年度财政批复决算数据的衔接。部门决算补充资料表仍按照“谁设计、谁负责填报口径解释和数据审核”的原则,由财政部门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审核和口径解释,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补充资料表的审核,确保补充资料表数据准确。
 
    5、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预算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凡属本年的收入要及时入账,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渠道如实列报,并进行年终结账。各地区要切实做好与预算单位的对账工作,确保预算单位各项数据准确,并督促预算单位年终各项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及时上缴财政。
 
    6、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决算报表数据进行编审及汇总后,要按照“填报说明基本格式”对录入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式审核情况、数据对账情况及决算编报中的特殊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并应充分利用各类分析图表,参照“分析报告撰写提纲”,全面深入分析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执行情况及事业发展成效等。
 
    二、关于2008年度部门决算报送要求
 
    1、省直部门应于2009年2月10日前向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报送本部门汇总部门决算纸质报表及电子介质数据一式二份,并应确保纸质报表与电子介质数据一致,纸质报表应按照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基础数据表(打印至“项”级科目)的顺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印章。业务处在审核汇总归口部门的决算数据后,应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归口部门的部门决算纸质报表及电子介质数据汇总交国库处进行会审。
 
    2、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应于2009年3月12日前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部门决算会审,报送本地区汇总部门决算纸质报表及电子介质数据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应按照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基础数据表(打印至“类”级科目)的顺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政局负责人、科(处)室负责人、经办人印章。
 
    各设区市参加会审的时间初步定为: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于2009年3月5日-6日参加会审;南昌、九江、宜春、抚州于2009年3月9日-10日参加会审;上饶、吉安、赣州于2009年3月11日-12日参加会审。
 
    3、本套报表的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各地区、各部门在部门决算编审工作中,对发现预算单位在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要督促其纠正违规行为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核、调研和处理,对私设账户、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开支标准、铺张浪费等问题要严肃查处。
 
    2、200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审工作应使用省财政厅国库处编印的《江西省2008年度财政决算报表编制手册》及财政部监制的《200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软件》,并进行江西省部门决算软件参数的更新,各地区、各部门可到“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下载并更新部门决算参数。(参数下载地址为www.jxf.gov.cn/财政预决算/财政决算/下载中心)。
 
    3、各地区、各部门在报表编审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或电话进行咨询和交流。其中涉及补充资料表的内容请与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联系,其他内容请与财政厅国库处联系。
 
    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国库处胡淑萍,0791-7287621;综合处舒清,0791-7287615;行政政法处胡培芳,0791-7287597;教科文处赖茜娜,0791-7287631;社保处谢添,0791-7287701。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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